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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昨日,随着福州园林局执法支队正式对违规移树的涉事方做出处罚,备受福州市民关注的福州铁路文化宫野蛮砍树、违规移树一事,也正式告一段落。但从处罚结果来看,却难以让人满意。(详见本报A32版)
根据《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未经批准移植或非正常修剪树木的,责令其立即停止,并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单从部门对涉事方开出的每棵树1000元罚款来看,应该是执行了最高标准。但反观标准本身,不禁让人疑惑,如此低的处罚标准,对违规砍树的人能有多大的震慑作用?而早在1994年便已公布实施的《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是不是也该与时俱进了?
随着社会发展,物价水平的提高,20多年前制定的处罚成本,到今天已经大打折扣。当初的重罚,对现在的违法成本来说,简直可以忽略不计。就算部门的执法再严、处罚力度再大,不法分子也不会有所顾忌。停滞不前的法规,不但是变相降低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更像是对践踏法律的一种纵容。
眼下,福州城市建设正在阔步向前,但在建设过程中,如果没有符合当下经济发展水平的法律法规做保障,法律本身就失去了其权威性,类似于违规砍树的监管无力的现象还会继续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