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涂明 通讯员 陈燕平
海都讯 闽清六旬老汉田某,当街扔石头砸车抢走财物。事后他交代称,是因肚子饿没钱吃饭才这么干的。近日,闽清县法院审结了该起抢劫案,田某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3年10月16日上午,田某身无分文无处借钱,肚子已经饿得直打鼓,便一个人在街上瞎逛。当走到一家银行门口时,田某见钱某刚从银行ATM机取了一叠钞票。田某顿起恶念,抓起一块石头朝坐在车里的钱某砸去,车挡风玻璃当场破裂,钱某吓得弃车跑开。随后,田某将钱某放在车内的2000元拿走,朝回家方向走去,刚走大约十分钟,便被赶来的民警抓获。
田某的邻居说,田某年轻时曾是一名供销社炊事员,家中发生变故后,精神变得有些不正常,后来丢了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常常一个人胡言乱语,还拿着一把锄头到处挖,说是要挖黄金。精神正常的时候,他也会打打零工,但一个月只有一百多元的收入。
经福建省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田某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因受精神疾病的影响,抢劫时对自己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削弱,有部分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