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朋友开奥迪车撞死人,一男子“很仗义”地主动为朋友“顶包”。不料,真正的肇事者后来投案自首,该男子包庇的行为事发。近日,三明宁化法院审理此案,判男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4年4月18日3时许,杨某驾驶一辆奥迪小车途经宁化县人民检察院门口时,碾压到躺在道路中间的黄某后逃逸,并叫朋友曾某到现场查看。曾某到现场得知黄某死亡,于是主动向杨某提出为其顶罪,称是自己开车肇事,后曾某被宁化警方刑事拘留。没想到5天后,杨某投案自首,曾某这才承认包庇杨某。
宁化法院认为,曾某行为已构成包庇罪。曾某在杨某投案自首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依法从轻处罚,决定对其适用缓刑。
(涂明 陈健 赖征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