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盛钟
海都讯 下月起,莆田市民在购车时,一定要注意看清车辆标注的排放标准,如果排放标准超标,将无法登记挂牌。记者昨日获悉,莆田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车注册和外地车辆转入排放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从今年10月1日起,汽油车和两用燃料车必须符合“国四”标准,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必须符合“国五”标准,方可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超标车将不予注册登记
根据《通知》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莆田市将停止办理“国三”(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两用燃料车和“国四”(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的注册登记。
从12月1日起,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必须符合“国四”(含)以上排放标准,而且符合机动车环保车型核准目录规定,方可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当天起,莆田市停止办理“国三”(含)以下排放标准的压燃式发动机汽车的注册登记。
六类车辆禁止转入
记者注意到,莆田市也对外来车辆转入莆田本地进行了更加严格的限制。《通知》明确指出,从今年10月1日起,莆田市禁止转入摩托车、微型载客汽车、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营运类车辆(含营运转非营运)及所有载货汽车和挂车。对转入莆田市的所有车辆,继续执行“国四”标准。
对于进口车辆转入,莆田市要求机动车登记证书上必须注明“海关进口”。海关进口车辆发动机型号不在环保车型目录的,以及车辆出厂日期在国家规定“国四”标准或“国五”标准审批日期之前的,今年10月1日起,须符合机动车出厂日期5年以内的条件。
据悉,国产车辆排放标准出现“机动车环保网”与“公安网”上的机动车公告系统查询结果不一致时,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整车公告”查询中的公告信息为准。进口车辆排放标准以“机动车环保网”查询中的公告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