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车子将无家可归,这是家住福州台江区南园路嘉惠苑的齐女士,昨日接到物业电话后的直观感受。原来,从这个月开始,物业要求所有进出小区的车辆都要拥有出入证,但只允许业主办理,这意味着作为租户的齐女士的车子将无法进出小区。
齐女士表示,物业出台这项规定之前,并没有征求租户的意见。小区四周都是市政道路,平时也不允许停车。“我的车难道每天停在单位?”齐女士说,自己一直正常缴纳物业费和停车费,不应该受到歧视。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没有地下停车库,地面仅有75个停车位,但业主的车子就有近90辆,加上租户的10多辆车子,实在不堪重负,为了缓解停车矛盾,只好要求这10多部租户的车子不开进小区。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地面停车位占用的是公共空间,租户没有产权,就无权享用这些地方。不过他还称,物业准备对绿化带进行简单改造,在年底前将增加大约30个车位,到时候租户的车还是能停进小区的。
律师:物业涉嫌歧视
昨日,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租户的租金里已包含了公共空间的费用,因此有权享受和业主相同的待遇,应按照先到先得的规则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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