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天下/海峡
3上一版  下一版4
 
两岸故宫或联合“庆生”
骑自行车、搭地铁“胜立连线”携手竞选
台公务员宿舍 月租最低只收20元
“十一”长假期间 每天两万陆客在台扫货
加班不给加工资 台北28家企业被罚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4年10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班不给加工资 台北28家企业被罚

 

加班只给补休就够了?小心挨罚!台北市劳动局4日公布违反“劳基法”而被裁罚的企业,包括圆山饭店、家乐福、统一超商等28家业者上榜,其中圆山饭店因连续违规挨罚最多,总共被罚24万元新台币。

台北市劳动局表示,延长工作时间但未给员工加工资的企业有12家,工资未全额付给员工的有8家,假期工作未依规定加工资的有7家。

有企业表示,员工加班可额外补休,补休时数为正常上班时数的1.5倍,劳工补休时数多于“劳基法”规定。但台北市劳动局强调,公司员工加班依法应给予加班费,除经员工同意,才可换为补休。

(海潮)

 
3上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