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回馈社会各界人士对体育彩票事业的支持和厚爱,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省财政部门批准(闽财指[2014]311号),我中心决定从本省彩票发行销售业务费中拨出1000万元,用于开展“11选5即乐彩”促销赠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从10月8日开始至1000万元促销资金用完为止。
二、活动办法:活动期间,全天所有期数对十二个游戏的中奖彩票进行赠票,具体如下:
1.“任选一中1”中奖票每注另外赠送1元购彩基金;
2.“任选二中2”中奖票每注另外赠送1元购彩基金;
3.“选前二组选”中奖票每注另外赠送5元购彩基金;
4.“选前二直选”中奖票每注另外赠送10元彩票;
5.“任选三中3”中奖票每注另外赠送2元彩票;
6.“选前三组选”中奖票每注另外赠送16元彩票;
7.“选前三直选”中奖票每注另外赠送100元彩票;
8.“任选四中4”中奖票每注另外赠送6元彩票;
9.“任选五中5”中奖票每注另外赠送60元彩票;
10.“任选六中5”中奖票每注另外赠送8元彩票;
11.“任选七中5”中奖票每注另外赠送2元彩票;
12.“任选八中5”中奖票每注另外赠送2元彩票。
1000万促销资金用完,本次活动当日结束,最后一天赠票超出部分,由本省彩票发行销售业务费支付。
本次赠票活动期间产生的赠票,必须在我中心公告活动结束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领取,中奖彩民应及时凭有效中奖彩票前往销售网点兑奖,逾期视为弃权。
特此通告。
福建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2014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