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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换水”能否换出文明出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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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0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垃圾换水”能否换出文明出游

 

背景:今年国庆长假期间,西安临潼区文明办在兵马俑、华清池、骊山森林公园三大景区全面启动“垃圾换水·唤回文明”活动,游客只需将旅途中产生的垃圾带出景区,便可在免费换水点兑换一瓶矿泉水。(据10月8日《人民日报》)

“垃圾换水”也能滋养文明

从落实情况来看,一瓶水的“诱惑”是不可能改变部分游客乱扔垃圾的现实,显得立竿见影。但是,必须承认的是,只要有一个人因为这个活动有感触,有了文明意识,或者用垃圾换水的实际行动来教育身边的人,这都是成功的。毕竟,改变人的素质也是在触及思想灵魂,从某种意义来说,激励出来的素养比处罚出来的畏惧更具可靠性。

提升国民文明素质不可能一蹴而就,寄希望于朝夕之功,希冀整体一刀切式的提升,注定了只是不现实的梦想。我们可以提倡每个个体都做文明人,但是在铺设通达路径的过程中,还是需要每时每刻的培育与引导。“垃圾换水”也是滋养文明的涓涓细流,如果这样的细流多了,也会达到水滴石穿的效果。

(房清江 湖北)

不具可持续性还得靠处罚

“黄金周”期间,景区纷纷推出“垃圾换水”“垃圾换门票”等活动,以鼓励游客文明出游。这不失为一种有效之举、治标之策,值得肯定和推广。但这类活动不具有可持续性,一旦停止这类活动,素质不高的游客很容易恢复乱扔垃圾的出游陋习。

事实上,旅游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难以根绝,归根结底是游客不文明行为成本太低,一般只是遭受道德批判和谴责,对游客基本上不造成任何损失,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更造成了法不责众的局面。可见,治本之策不是只靠激励政策,而是要靠惩罚机制,对不文明游客进行处罚。更何况按照《旅游法》的规定,文明出游已经不是简单的道德要求,而是游客的法定义务,游客在出游过程中有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就是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制止和惩处,而不是批评教育和道德谴责。

(何勇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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