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蔡学伟
海都讯 国庆期间,莆田人郑先生带着10岁的儿子,在市区东圳渠道石室岩山脚路段游玩,男孩一不小心摔进渠道,父亲赶忙跳下水施救。虽渠道深仅约1.2米,但底部湿滑,加上郑先生不识水性,两人遇险,不断下沉。此时,19岁的朱姓女子途经此地,见状,跳下水渠救人,随后另有三名路人先后下水救人。落水男孩获救,但其父亲不幸溺水身亡。事后,四名市民均不愿留下姓名,悄然离开。
目击者:小孩落水 不识水性的父亲也跳下去
一名目击者告诉记者,3日下午2点左右,一名中年男子带着一个约10岁大的男孩,沿东圳渠道旁的道路行走。男孩走在该男子的前方,行至石室岩山脚下一座架在渠道上方的水泥桥附近时,男孩不慎摔进渠道,身后的男子见状,急忙跳了下去。
该目击者称,男子跳进水里后,本来已抓住了水中的男孩,但可能是脚底打滑,男子很快摔倒在渠道内,水流将其冲离男孩,两人不断挣扎。此时,一名女孩与同伴经过,见状,她立即下水抱住男孩,并将男孩推向渠道边。最后,几名在渠道旁的男子将女孩和男孩一同拉上岸。
该目击者说,等三人合力将成年男子救起后,其已没了知觉。
“救人理所应当,不想被高调表扬”
记者向事发路段所属的龙桥派出所了解情况。该所一名负责处理该起事件的民警表示,落水身亡的男子姓郑,今年40岁,当天下午2点,他带着10岁的儿子在事发渠道玩耍,孩子不慎落水,他随后下水救人,但因不识水性,双双遇险,一名19岁的朱姓女子和另三名男子上前救人,但仅男孩获救。事后,这四名路人都没有留下自己的姓名,甚至不愿做笔录,就离开了现场。
几经辗转,记者找到了当时第一个下水救人的朱姓女子。当她得知记者的来意时,她表示,自己只愿意说明事发的经过,不想借此事出名,被高调表扬,因为她觉得自己救人是理所应当的。
朱某说,她今年19岁,在莆田一家工艺厂上班。事发当天,她和另一名同事向工厂请了一天假,准备到石室岩去玩。经过事发渠道时,她看见有一个大人和一个小孩在水里挣扎。当时,那个大人离小孩已有两三米远。考虑到自己会游泳,她马上跳进渠道里,朝水里的小孩游去。当时渠道里的水深大约1.2米,但水流很急。
朱某说,当时她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要把小孩抱到岸上,并没有想到自己是否有危险。在把小孩抱向岸边的过程中,孩子可能因为太紧张了,在她的右脸上咬了一口,她感到一阵钻心的疼,但她想着一定不能松手,于是咬着牙,把孩子抱到了渠道边。当时她已没有力气再将孩子抱上岸,幸好岸边的几名好心人将她和孩子一同拉上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