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1版:今日时评·一线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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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遛猪不宜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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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遛猪不宜鼓励?

 

背景:前几天的一个晚上,福州华屏路省直屏东城新华都超市门前,一名女生带着自己养的宠物猪“散步”时,引来路人的好奇围观,惊呼“八戒”可爱。(详见昨日本报A54版)

正方:这是“宽容的教育”

一位少女在闹市中遛自己养的宠物猪,并怡然自得,与宽松的社会环境有关。至少说明我们的社会氛围是宽松的,是宽容人们个性发展的。另外,从这位刚刚进入大学的少女遛猪一事上,我们还看到了宽松包容的家庭教育环境。毕竟在家养一头70多斤的猪,想省心也是省不了的。更何况是一位正在求学的少女,养宠物猪还可能影响学业,其家长不可能不为此操心。

但遛猪少女的母亲尊重女儿的想法,不强迫她放弃。这是一份理解和宽容,也是科学的教育引导方式。尊重孩子,尊重孩子的个性发展,而不是事事干涉,事事以家长为中心“划一条红线”,这是家长和孩子和谐相处的基础,也是教育成功的关键所在。

一位当街遛猪的少女,必有一位真正爱她的母亲。如果不是因为爱和理性的教育,等待这位少女的可能不是“掌声”而是“棍棒”加“皮鞭”。我们从这位闹市遛猪少女身上,看到了新一代青年的个性张扬、自由奔放的一面,但更从中看到了宽容的教育环境。“爱”宠物猪的少女值得喝彩,而包容“爱”宠物猪的少女的教育环境更值得给予掌声。

(毕晓哲 河北)

反方:审美情趣出错

目前,我国对养宠物的法律规定还比较滞后,只要不是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不是凶猛的动物,还是可以饲养的。从法律上说,小陈养宠物猪是她个人的自由,只要不侵害到他人,别人就无权干涉。但尽管如此,窃以为养宠物猪也不宜效仿。

这头宠物猪尽管被驯得温顺守纪,但在外出时也不免要排泄,会不同程度造成环境污染。更严重的是,主人小陈对小猪没有更专业的防疫措施和饲养知识,只是简单的喜欢才养,一旦该猪发生病变传染又该如何应对?

小陈妈妈陈女士坦言,虽然心里不愿意,但还是尊重女儿的想法,想找个专门的地方给女儿养宠物猪。这话也是在宠着女儿,宠物猪毕竟比不得小虫小鸟,找个专门的地方,成本付出是很大的。

一个女孩儿家,带着一头宠物猪上街溜达,长久下去总要使人怀疑她的审美情趣是否出了点问题。作为一个大学生,还有更多更重要的事业理想等待着她去奋斗啊!

(徐大发 湖北)编者按:爱宠物的人,大多有一颗善良的心,横加干涉,会伤了孩子的心。至于驯养方法,值得探讨。希望家长良性引导,帮助女孩,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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