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尤溪县一对夫妻在小作坊中用含有毒性的“无根剂”制作毒豆芽,零售或批发给菜贩,3年后被执法人员查获。近日,尤溪县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九千元。
林某、陈某是一对夫妻。从2010年开始,为了使生产的豆芽外观更好看,林某、陈某在生产豆芽过程中添加了“无根剂”。
2013年11月7日,尤溪县公安局民警与尤溪县农业局、工商局执法人员联合执法,在被告人林某、陈某的豆芽生产作坊查获两人,并现场查获“无根剂”295支、绿豆芽2846.24斤、绿豆14.4斤。
(涂明 陈岳山 陈其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