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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银行正式落地房贷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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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4年10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厦门银行正式落地房贷新政
推出6条细则,其中规定两套房贷未结清仍可贷;其它银行实施细则也将发布
 

N海都记者 周锡银

海都讯 福州楼市房贷离真正放开越来越近了。自9月30日央行、银监会公布通知对我国房贷政策作出调整以来,网传多家银行已推出相关实施细则的消息不胫而走。

昨日,记者从厦门银行福州分行获悉,已经收到厦门银行总行的通知,将正式执行央行的政策,相关细则已经传达到福州分行,房贷政策也从“认房又认贷”转为“认贷不认房”。

昨日,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也表示,将具体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确定各借款人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目前,实施细则尚在制定之中。四大行省分行也表示,目前总行层面仍在制定细则中,一旦接到通知,也将执行。

厦行6细则未提及利率优惠

昨日,记者从相关渠道得到了一张关于厦门银行房贷新政正式落地的实施细则,调整后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共有6条细则,随后,记者向厦门银行福州分行求证,并得到证实,该细则确实是总行下发到各分行的文件,福州分行方面也有获悉。

厦门银行房贷新政中的6条细则分别是:

一、个人名下无房或1套房(已结清相应住房按揭贷款,可认定为首套),最高可贷七成(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及购房所在地的相关证明)。

二、个人名下1套房(未结清相应住房按揭贷款),可认定为2套,最高可贷四成(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及购房所在地的相关证明)。

三、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名下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已结清相应住房按揭贷款),最高可贷七成。

四、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名下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其中1套住房按揭贷款未结清的,其他一次性付款或者已结清),可认定为2套,最高可贷四成。

五、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名下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其中2套住房按揭贷款未结清的),最高可贷四成。

六、取消外地户口原来要求提供的“个人完税证明或社保缴交凭证”。

6细则中,并未提及利率优惠部分。对此,厦门银行福州分行相关人士表示,这些细则肯定会执行,只是福州分行会根据福州市场的具体情况,在房贷投放规模和利率方面,根据福州的情况进行进一步细化,但不大可能会低于基准利率。相关的细化内容将在近期推出。

多家银行实施细则尚在制定中

作为第一家率先表态正式实施新政的招商银行,昨日,记者从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了解到,配套实施细则尚在制定中。

招商银行福州分行相关人士表示,央行房贷新政出台后,招行在房贷额度上单独拨出信贷额度用于支持购房贷款市场需求,并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适时调增房贷额度。招行从8日起实施首套房新政,按照央行房贷新政的要求在定价方面进一步支持居民购房贷款需求,具体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确定各借款人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只是目前配套实施细则尚在制定之中,具体的细则还未正式落地。

兴业银行总行相关人士也表示,有关实施细则正在研究制定中。

昨日下午,福州国有四大行也表示,目前,总行仍在研究制定细则,省分行方面需要等到总行下发后,才会进一步跟进。

专家:会对地产业下滑起到缓冲作用

对于央行和银监会日前发出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对房地产贷款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本次政策调整,实际上主要是释放了二套房、改善型需求的潜力,预计会对房地产业下滑起到一定缓冲作用,但考虑到市场预期已经逆转和供需结构的失衡,预计无法根本扭转房地产需求疲弱的格局。他还表示,此次放松之后,第四季度还可能启动全面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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