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闽闻·今日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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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0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子女行孝享补贴 合理么?

 

背景:南京有120多万老人,98%是居家养老,约需居家养老护理员4.3万人,而目前该市持证上岗的专(兼)职养老护理员只有3000人!南京欲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其中,“家属照料型”模式让人感觉很新鲜,子女、儿媳在家照顾卧床不起的父母公婆,政府也可以给其每月发补贴300元~400元不等。(10月13日《现代快报》)

“向后看”的养老创新

“政府‘聘用’子女,照顾困难老人”,因其覆盖面极为有限,所以新增的财政支出想必可以接受。若该规定能真正执行,那么,传统的、零散的、封闭的、各行其是的家庭赡养行为,将被更多纳入公共职能部门的有效引导之中。

应对养老困境,南京的新思路,不乏突破之处。但它本质上所呈现的,依然是被动、无奈的“向后退”姿态。此类政策,寄希望于唤醒并强化“家庭结构”的养老义务,旨在“将老人留在家里,将子女留在老人身边”——而这显然是基于公办养老事业捉襟见肘、市场化养老产业发育滞后的尴尬现状。

无论如何,子女住家护理老人,都难以成为一种主流形态。化解养老难题的长远出路,仍在于扩大公共养老的投入和规模,同时促成以保险业、护理业、家政业为标志的商业化养老路径的深度发展。    (然玉 成都)

传递进步养老理念

首先,需要解释的是,这个政策不适用于南京所有的老人。具体来说,是面向“五类老人”,主要是特困、失能、半失能老人、70周岁以上计生特扶老人以及百岁老人而推出的特殊服务。再者,政府雇子女所发的“工资”,并不是“工资”,而只是一种补贴。

笔者认为,这是一种进步,至少厘清了这个社会中一些关于养老问题的责任分解与担当。在养老问题上,政府与老人的子女,都是责无旁贷的。这样的政策,很具有人情味,也带有了一些福利社会的味道。比如,许多高福利国家,都规定一对夫妇如果收养一名孤儿可以领取一定数额的政府补贴,而有些家庭甚至于在收取了十几名孤儿之后,拿政府补贴比上班拿的工资还高,甚至于有的家庭靠政府补贴成了中产家庭。从某个角度而言,政府向子女购买照顾老人服务的做法,和这种鼓励收养的政策有很大的相似之处。(王传涛 山东)

听起来美执行起来难

对南京的首创精神,我们必须点赞。这种全新养老模式的推出,至少鲜明地表达出南京民政部门倡导、鼓励子女晚辈传承“孝”文化。但叫好之后,我们又不得不质疑,这样的举措能成功推行吗?一则,赡养老人本是子女的基本义务,子女“有偿养老”却让其功利化,有悖于国人的传统道德认知。二则,每月300或400元的标准,对照顾半失能老人、失能老人又有多大作用?

不难发现,“家属照料型”养老服务模式虽然着眼现实公共社会难题,看上去很美,却更多地只具表达民政部门推进养老工作积极态度的象征意义,在执行和操作层面并无实质性作用,因此叫好不叫座,治标不治本。(陈科峰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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