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闽闻·环球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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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售卖病死猪 猪贩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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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4年10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工售卖病死猪 猪贩被公诉
收购了近两千公斤的病死猪肉,部分流入市场和食堂
 

N海都记者 涂明 通讯员 晋研

海都讯 7个月的时间,福州男子吕某从农村私人养猪场收购了近2000公斤病死猪肉,进行销售。这些病死猪流入到农贸市场的摊贩和企业食堂。近日,晋安法院正在审理此案,尚未宣判。

该案主犯吕某是福州晋安区人,年近五旬,案发前曾是农贸市场的猪肉肉贩。2013年3月至10月间,他在晋安区租用一仓库作为销售窝点,并拿着自己名片到这些养猪场挨家分发,让他们有死猪时与他联系。不少养猪场的经营者一有猪病死,就主动联系吕某,价格极为低廉。吕某曾以30元的价格收购3只病死猪。此外,吕某发现养猪场附近有丢弃的病死猪,也会捡回作坊加工。

随着“业务”的拓展,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吕某手中有大量病死猪,便前来收购。台江区一农贸市场的猪肉摊贩叶某某,某精密仪器厂食堂承包人刘某、张某某也从吕某处购买病死猪肉,并在摊点上销售给市民、提供给食堂就餐的员工食用。蔡某、肖某则向吕某购买病死猪肉作为原料生产腊肠、腊肉销售。

执法人员接到举报,查获了吕某的病死猪肉加工作坊,查扣到病死猪肉达1892.3公斤,抓获涉及参与收购、出售、运输、加工等环节的经营者共11人。检方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包括主犯吕某在内的11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目前,晋安法院正在审理中。

经检测,在吕某处查扣到的猪肉中检出猪圆环病毒2型病毒核酸为阳性,证实猪肉来源于病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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