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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福建分行执行房贷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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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福建分行执行房贷新政
对于无住房贷款记录或者已结清购房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N海都记者 周锡银

海都讯 继厦门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正式执行房贷新政后,四大行房贷新政有了新进展。昨日,海都记者从建行福建省分行获悉,建行福建省分行正式开始执行房贷新政,这也标志着作为个人住房贷款“巨头”的国有四大行,房贷新政也正式破冰。此外,记者还从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了解到,中行目前也开始接单,但细则未出。

制定的细则有哪些内容?建行福建省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行福建省分行方面已经收到了总行的文件。文件要求:对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者已结清购房贷款,名下无住房的家庭,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可参照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具体操作由各地分行掌握。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根据借款人购房情况及其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因素等区别确定。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另一家国有四大行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也开始接单,但是接单后,仍要等到总行下发正式文件后,再依据具体情况执行。但是,就目前而言,中行福建省分行层面还没有收到总行关于实施房贷细则的正式文件。

“单先收,然后等总行的正式文件执行。”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相关人士表示,有意愿并满足条件的客户,他们可以先收件,总行文件正式下发后,他们会通知客户,并告知客户详细细则内容,客户再选择是否继续办理,如不办理,也可以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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