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林婷
海都讯 去年9月30日晚8点左右,贵州人陈某和云南人刘某以及涵江人林某等三人,在涵江区一饭店内喝酒。当晚10点左右,三人喝了近两箱啤酒后,离开饭店,来到一家旅社准备休息,却发现旅社的门关着,于是三人用力捶打铁门。店主赶来开门,并随口骂了他们几句,谁知三人借着酒劲破口大骂,还和店主推搡起来。闻讯赶来的巡逻民警上前劝阻,却遭拳脚相加。被带回派出所醒酒时,他们再度闹事,并又打伤一名民警。
近日,涵江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3名男子因犯妨碍公务罪,一审被判处9个月和1年2个月不等的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