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蔡学伟
海都讯 张先生家有台52英寸的“创维”液晶电视,是去年11月23日花了9280元从市区一商店买来的。今年9月23日,电视突然出现了“黑屏”的情况。他马上联系了“创维”电视在莆田的维修点。维修点工作人员让他把机子送到店内检查。
“几天后,机子没修就被退了回来。”张先生说,当时维修点工作人员告诉他,经过厂家检测,电视“黑屏”是由于机子进水引起的,不在保修范围内。如果要进行修理,必须缴纳3700元的修理费。
张先生说,他家的电视买回来后,一直挂在离地半米的电视墙上,整机与墙体也保留有5厘米以上的距离。在这种情况下,机子为何会出现进水问题呢?当初买电视的时候,厂家承诺的是整机保修一年,现在却要收取如此高昂的修理费。
记者随后联系上“创维”电视莆田维修点,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电视机进水是人为因素引起的,不是电视的质量问题造成的,因此不在承诺的保修范围内。如果要对电视机进行修理,必须更换液晶显示屏等元件,这就需要顾客缴纳相应的费用。
记者了解到,由于维修点不肯对张先生的电视进行保修,其已向城厢区工商部门进行投诉。城厢区12315投诉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了解,张先生的电视确实仍处于一年的保修期内,在保修期内如果因故未履行保修义务的,厂家应当出具相应的故障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