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丽明
海都讯 储蓄卡一直放在身上,也没使用过网络银行,莆田李女士卡中的钱却被莫名盗刷多笔,卡中1300多元的存款不翼而飞。昨日,市民李女士致电海都新闻热线95060反映此事,她认为银行有义务保障存款的安全,银行应该对此事承担责任。
凌晨醒来看手机发现消费信息
李女士告诉记者,她多年前在市区一家银行内办理了一张储蓄卡,在北岸开店期间,她都是用这张储蓄卡与人结算货款。10月16日凌晨,她忽然发现手机上多了4条信息,打开一看竟是自己银行卡的消费短信提醒,卡中原有1379元,在半夜一个多小时内就被刷走了1300元。
李女士感到不解,自己的储蓄卡并未离身,密码也没告诉过其他人,平时更是没有网上购物过,怎么卡上的存款一下子不见了。后来,她到银行打了账户清单,发现自己的1300元钱是在一家名为“北京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消费了4次,3笔300元,1笔400元。而就在昨日,李女士卡上最后的79元也被盗刷。
她向银行反映此事,业务员建议她报警,可开户行所在地和她活动区域的警方都认为不属于他们管辖。无奈之下,李女士拨打了人民银行投诉热线,她认为银行有义务保障自己存款的安全,在银行卡未离身的情况下,卡中存款却被盗刷,银行应该承担责任。
律师:储户未丢卡泄密码银行应承担责任
昨日,记者与该银行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据其介绍,李女士的此种情况可能是她的银行卡被克隆了,或因其用卡安全意识不高导致在取款时密码被窥视。该负责人建议储户先报案,他们会配合警方调查,搞清楚李女士账户的钱是怎么丢失的。
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范培水律师认为,储户持有银行卡就意味着储户和银行存在合同关系,银行有义务保障银行卡的使用安全。而银行卡能被克隆,这一责任并不在储户身上,而是银行提供的银行卡不够安全,银行对此应负主要责任。
范律师说,外地的相关判决案例表明,要支取银行卡内的钱款,需要存在真实有效的银行卡和密码,如果储户并未遗失银行卡和泄露密码,储户银行卡内的钱却被盗刷,银行就应该承担钱款损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