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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亮剑官员“亲缘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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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0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央亮剑官员“亲缘腐败”
专家称,这意味着将“易腐人群”纳入反腐视野
 

N据新华社电

近日陆续公布的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通报显示,14个被巡视的对象中有7个地方和单位出现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专家称,从1979年至今,共有100余项法律法规及政策涉及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问题,但一直以来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中央巡视组聚焦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意味着将干部亲属等“易腐人群”纳入反腐视野。那种“一人当官全家发财”的“亲缘腐败”将难以遁形。

半数被巡视单位干部亲属违规经商

半数被巡视单位存在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现象,个别地方问题突出。

山东省存在“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工程招标、土地转让问题”,宁夏存在“一些领导干部子女及其亲属违规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园林绿化等问题”,河南省“市县主要负责人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新疆“领导干部亲属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那么,子女亲属违规经商与领导干部发生腐败到底有多大关联性?在新疆的专项清理中,近1000条违规的线索目前已经查出输送利益、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线索68件;江西专项治理期间,各地各部门通过自查发现涉及利益冲突方面的问题2000余个,立案查处的已达110余人。数据说明,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与领导干部腐败的“关联度”相当高。

家庭内部官商结合上演多种双簧戏

江西一位纪检干部介绍,在查办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涉及腐败的案件中,一般是腐败官员藏身幕后,安排至亲好友充当自己收受钱财的“白手套”和牟取利益的“代言人”。基本上,其手法和途径可分为以下三个类型:

“官商权钱利益互补型”。家庭成员有人当官,有人经商,“权为商开路,商为权巩固”。

“借壳捞钱型”。一些干部子女经商办企业并不从事实际业务,其公司只是进行贪污受贿的“壳”。

“利益集团交换型”。这种腐败形式一般是领导干部先施惠于下级、商人,再打招呼让其“照顾”自己的亲属,或者官员之间达成某种“默契”,以手中权力为交换砝码,异地“交易”利益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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