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1版:城事
3上一版  下一版4
 
设了指示牌 屏东危险“跨栏”少了
女子携两小孩穿车流“跨栏”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下一篇4 2014年10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设了指示牌 屏东危险“跨栏”少了
N海都记者 汤先增/文关铭荣/图
民警现场劝导欲横穿马路的市民(民警供图)
天桥两端都已经贴上引导标识
 

N海都记者 汤先增/文 关铭荣/图

海都讯 连日来,福州屏东人行天桥半封闭施工改造,一些市民不知道其他的上桥入口,争先恐后地跨过花圃隔离栏过街,险象环生(详见海都报10月24日A32版、26日A04版)。昨日,施工方设立引导上桥的指示牌,再加民警的驻守劝导,“跨栏秀”的现象明显少了,但还有少部分市民跨栏过街。

海都报连续报道后,不少福州市民致电95060热线建议,现行法规处罚较轻,应该加大处罚力度,才能镇住那些“跨栏一族”。

回访:“跨栏”的少了 走天桥的多了

福州屏东人行天桥半封闭施工改造以来,施工方在屏东城小区一侧的入桥口摆放了警示牌,但警示牌上张贴的提示,只是简单地写着可从新华都超市二楼上桥过街,并没有相应的指示牌,导致许多不熟悉路的市民跟风跨栏过街。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屏东人行天桥看到,靠近屏东城小区一侧入桥口处,张贴着明显的指示牌,引导市民如何上桥;而在桥上和另一侧入桥处,同样张贴着明显的指示牌。

记者注意到,施工方张贴了指示牌后,路中花圃隔离栏的“跨栏秀”明显少了,走天桥的市民多了。昨日上午11时许,福州华大派出所民警驻守劝导,1个小时共劝导6名跨栏者。民警表示,昨日主要以劝导为主,如果实在不听,处以罚款10元。

声音:应提高处罚力度

连日来,不少福州市民致电95060热线,对跨栏行为提出自己的看法。市民李先生说,以前交违不算严格时,机动车频闯红灯等行为也相当普遍,但后来增设了探头以及提高了处罚力度后,大部分车主都会遵守交规。因此,他建议对行人跨栏的行为进行严惩。

“这么轻的处罚,对跨栏者来说根本没有什么震慑力。”与李先生一样,不少市民也认为,10元的处罚,很多人都不会太在意,这会导致跨栏者常常抱着侥幸心理横穿马路,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处罚力度,才能镇住那些“跨栏一族”。

一位老民警告诉记者,行人横穿马路大多出于两种心理,一种是图方便,尽管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但为了自身方便不惜铤而走险;另一种是从众心理,不少横穿马路的行人因为看到别人横穿或者认为横穿马路的人很多,以及“车子不敢撞我”,便认为罚不责众而随波逐流。

他山之石:香港最高罚500元港币

记者查阅香港《道路交通条例》得知,任何使用道路的行人,或于任何道路上驾驶人力车的人疏忽地危害其本人或他人的安全,即属犯罪,可处罚款500元港币。《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及其附属法例的条文,可由警务人员、交通督导员或获授权人执行。也就是说,香港警察以及交通督导员和获授人都可以对违反《道路交通条例》的行人实施处罚。

读者李先生报料,线索费50元

律师:曝光市民陋行不违法

依据宪法和法律,舆论监督是媒体的权利,也是媒体的法定职责。公民如果在公共场所实施了某行为,媒体出于公益目的对此进行报道,不侵犯公民的隐私权或肖像权。

福建省中天成律师事务所陈冰剑律师说,在司法实践中,媒体曝光公民陋行,刊发公民照片,有两个免责抗辩事由:一是这些行为发生在公共场合,二是媒体曝光出于公益目的。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