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闽闻·环球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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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主要污染物为臭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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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4年10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省环保厅发布第三季度环境质量状况通报
福州主要污染物为臭氧

 

N海都记者 陈文浩 通讯员 曾咏发

海都讯 昨日,省环保厅发布了第三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其中福州、厦门主要污染物均为臭氧,泉州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

省环保厅有关人士介绍,在空气质量方面,全省2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9.8%,其中优的天数比例为64.3%,良的天数比例为35.5%,与上年同期相比,平均达标天数比例持平,其中优的天数比例提高6.2个百分点,良的天数比例下降6.2个百分点。

福州、厦门、泉州作为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城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评价,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为94.0%、100%和98.9%,城市空气综合质量指数分别为3.30、3.43和2.98,福州、厦门主要污染物均为臭氧,泉州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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