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0版:政事/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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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3万多亩松树染“癌”
安全事故 党政同责
闽药店药品安全将分四级 D为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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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0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将制订新规
安全事故 党政同责

 

N海都记者 练仁福 通讯员 朱雅秀

海都讯 安全生产不仅仅是职能部门的责任,党委负责人同样要负责。记者从昨日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正制订《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即将颁布实施,今后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不仅仅要考核政府职能部门,也是党委领导干部工作能力的评价指标。

省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规定》明确了5个党委部门、40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9个其他部门的安全生产具体工作职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制度落实情况将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评价指标。另外,我省安全生产还将强化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规定》的草案在送审修改时,省委主要领导特别将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究党委的责任”改成“追究党委负责人的责任”,以确保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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