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1版:社区/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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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下车库 住进不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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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4年10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小区地下车库 住进不速之客
两位小贩称向物业租用,物业否认,并表示会让两人离开
通风井房被改成了居住的地方
 

N海都记者 廖庆升 文/图

海都讯“地下室里怎么能变成宿舍,还摆着煤气罐,多危险。”昨日,家住福州晋安区三八路鹤林新城小区的杨先生拨打海都热线95060,称9号楼下地下车库的一间小屋子里住进了几个人。

昨日,记者来到9号楼下的地下车库,发现中间部位的一间小屋子外挂着几件衣物,还有一辆烧烤用的小推车,里面放着一个小型的煤气罐。

敲开屋子的门,约10平方米的屋子在摆放了两张床铺后显得非常狭小。屋子的一角摆放着一台冷柜、电磁炉和炒锅。屋子上方,则有几道体积显得庞大的通风井。

两位年轻人还在睡觉,其中一位陈先生介绍,自己和同伴最近半个月才住进这里,到了夜晚就到小区门口摆摊卖烧烤。“房子是向物业租用的,每月租金为500元钱。”但他不愿回答租金具体交给谁。

对于陈先生的说法,小区物业李主任坚决否认,称这间屋子是物业的通风井房,并不适合住人,物业不可能为了每月500元的收入将其出租。“都是外面的人自己住进来的,保安也没发现。”李主任表示,物业已经报警,会尽快让居住在那里的人离开,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感谢杨先生提供线索,奖励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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