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练仁福
海都讯 记者获悉,省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实施意见,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把更多具有福建特色的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推向世界。
打造培育有国际影响力品牌
我省制定目标,到2016年,对外文化贸易额力争达20亿美元,占对外贸易总额比重1.5%左右;到2020年,力争达30亿美元,占比2.5%左右。在对外文化贸易品牌企业培训方面,到2016年,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力争出口额达2000万美元的文化企业5家,出口额达3000万美元的文化企业1家;到2020年,力争出口额达3000万美元的文化企业5家,出口额达5000万美元的文化企业1家。力争到2016年,培育出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品牌3个;到2020年,达到5个。
根据意见,我省鼓励和支持各种所有制文化企业开展对外文化贸易,鼓励和引导传统行业内容创新提升,加强核心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组织实施福建精品翻译出版工程、闽版出版物精品工程、闽版出版物国际营销渠道拓展工程、福建影视精品工程等。同时,依托福建“海上丝绸之路”起点的优势,推动我省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国家和地区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合作。
平潭相关文化业可享税收优惠
在政策上,意见提出,支持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及其他有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内开展文化保税业务;积极争取设立福建自贸区,依托自贸区开展对外文化贸易;支持申报“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福州、厦门国家级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推动数字出版技术集成应用、动漫游戏与虚拟仿真技术集成应用等技术发展。
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服务出口实行营业税免税政策。结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逐步将文化服务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对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文化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对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从事动漫、游戏创作、动漫技术开发与服务、民俗文化产品及工艺美术研发设计、体育用品研发的产业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