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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买燃气也被“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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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4年11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旷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升级
商家买燃气也被“限购”

 

N海都记者 陈盛钟

海都讯 莆田的林先生在城区开了一家餐馆,每个月都要使用上百立方米的燃气。不久前,他到燃气公司交费时被告知,现在每次只能交半个月使用量的费用,不能多交,这让林先生百思不得其解,燃气公司怎么也搞“限购”呢?

“按照燃气公司的这一规定,万一餐馆这个月的使用量增加了,届时岂不是无气可用了?”林先生觉得燃气公司的这一规定很奇怪,而且一次只能交一点钱,很麻烦。

昨日上午,在接到林先生报料后,记者来到旷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充值点,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前段时间他们公司确实出台了一项“限购”规定,但主要是针对工商企业用户。而对于为何会有这样的规定,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情,只称之前他们也曾有类似的规定。

旷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女士介绍,莆田的管道燃气将近九成的用量来自工商企业用户,居民的使用量只有一成左右。燃气公司每个月向中海油购买气源时,都要提供预计的使用量,并事先申报,其中占大头的工商用户的使用量统计非常关键。“每个工商用户在安装燃气时,都和我们公司签订了供应协议,当中就有明确规定用户的使用量要提前申报。”陈女士说,10月下旬,他们公司的财务结算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为了保证申报的用量不发生偏差,他们临时出台了一项规定,让工商企业用户每半个月购一次气。

陈女士表示,预计本月中旬,系统升级完毕,将取消燃气“限购”,工商企业用户也可正常购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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