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黄爽
海都讯 为了增加产量、缩短豆芽成熟期,余某使用无根豆芽素生产豆芽,随后将“毒豆芽”在市场上销售。近日,余某因此被城厢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经查,自2013年6月10日起,余某等人在城厢区霞林街道租用一个简易厂房从事豆芽生产。在生产豆芽过程中,余某向绿豆、黄豆喷洒含有6-苄基腺嘌呤成分的无根豆芽素,以增加产量及缩短豆芽成熟期。同年11月8日,警方查获余某生产窝点,送检的豆芽中的6-苄基腺嘌呤的含量超标,属于“毒豆芽”,几天后,余某被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