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苏燕梅 通讯员 赵修楚
海都讯 日前,一位九旬依伯坐在轮椅上,由一位老年女士推进福州市公证处受理大厅。公证处的老公证员都认识这位依伯,他姓林。此前,林依伯已两次在公证处办理了遗嘱公证,前一次将房产留给儿子,后来又改成女儿。这次,难道又是来申请办理遗嘱公证?
林依伯向公证员娓娓述说自己的经历和他三改遗嘱受益人的缘由。
林依伯说,解放初期他去了美国,在一所中学当老师,育有两女一男。上世纪90年代初,老伴在美国因病过世。想着叶落归根,他带着三个子女回到福州,在鼓楼区买了一套200平方米的花园式商品房。
由于老伴生前最爱小儿子,不久,他就到福州市公证处办了一份遗嘱公证,把房产留给小儿子。后来林依伯发现,小儿子对自己并不关心,平时也不回家看他。反倒是大女儿周末常带外孙来看他,还买来他爱吃的鱼丸、芋泥。林依伯心中的天平慢慢倾向大女儿,十年前,他又到公证处办了一份遗嘱,将房产悄悄给了大女儿。
没想到,五年前,林依伯摔倒造成腿骨骨折。三个儿女都成家立业,只偶尔来看望他,林依伯深感孤单无助。这时,50年前他在美国教过的学生谢女士得知消息,毅然从美国来到他身边。林依伯指了指帮他推轮椅的女士,说就是她。
谢女士悉心照顾林依伯,他的身体很快康复。林依伯说,谢女士已年近70岁,至今单身,他很感谢谢女士对自己的真情实意,所以想把房产给谢女士,让她的晚年不要再漂泊。
在场的公证员这才明白林依伯三改遗嘱的原因。公证员说,多数情况下,遗嘱受益人都是家庭成员,像林依伯就很另类。法律规定遗嘱指定的受益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成员,所以林依伯只能立遗赠。由于材料不齐全,公证员让他准备齐材料后,再来办理。 (文中人物均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