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晋
海都讯 昨日,莆田市交通运输局出台《关于规范省市际客运班车运行线路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市5个客运站点省市际客运班车,在莆田市辖区内规范运行路线,并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未经批准的客运班车,在每日6:00—22:00之间不得进入莆田市中心城区。
根据规划,自荔涵大道与交战西路交接处起,至荔园路与324国道霞林连接处以西城区内,为莆田市中心城区,早上6:00至晚上10:00,未经过交管部门批准的省市际客运班车都不得进入。
此外,市内配客的班车,行驶线路由笏石客运站—莆田客运站,途经S202、工艺美术城、荔园中路;从涵江客运站至莆田客运站的班车,途经G324(涵江至原红旗加油站)、荔园中路。省市际客运班车在市内行驶,往返路线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