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1版:社区/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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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自付彩礼 她不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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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4年11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男友自付彩礼 她不嫁了

 

N海都记者 吕蕴岚

海都讯 今天是11月11日,被戏称为“光棍节”。福州小伙李诚(化名)原本已经与女友谈婚论嫁,但两人因彩礼问题爆发争吵,女友嚷嚷着不嫁了,眼看他又是要“过节”的节奏。

李诚大学毕业后成为一名IT技术员。去年,他与福州姑娘小娜(化名)谈起恋爱。小娜是独生女,李诚有一位亲妹妹,还在上大学。

李诚父母早年买下一套二手房作为儿子未来的婚房。小娜父母提出,要收10.3万彩礼,但他们会再添上10万元作为嫁妆,一块给女儿带到小家庭去。李诚一家答应了。今年10月,双方摆订婚宴,20.3万元存入小娜的名下,计划明年春节领证摆酒。前几天,小娜和李诚商量,双方都拿出积蓄,加上此前的20.3万元当作首付,再买一套单身公寓,写两人的名字,婚后两人可以住在新房里,将老房子出租还房贷。

李诚不同意该提议,小娜坚持要买房,李诚只得说了实话。他觉得父母不容易,又已经准备了婚房,所余的养老钱不多;他将全部积蓄都交给父母,彩礼钱以及未来的酒宴等费用都是从他的积蓄里出。小娜觉得彩礼和婚礼的费用就应该由准公婆出,小两口的积蓄用于未来的家庭生活;眼下,准公婆“空手套白狼”,她实在亏大了。两家人闹崩,小娜表示“退钱不嫁了”。

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林武:彩礼属于民俗的范畴,法律上没有规定缔结婚姻需要走彩礼程序。李诚体谅父母,做法没有错。按《婚姻法》解释三,男方的积蓄作为彩礼给了女方,女方用于购房,这属于女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份额,小娜完全可以将彩礼、嫁妆以及自己的积蓄用作首付购房,只写自己的名字。建议小娜认真分析双方家庭实际情况,理智地处理婚姻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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