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1版:财道/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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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约定不靠谱 购车订金遇退还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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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4年11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口头约定不靠谱 购车订金遇退还难

 

N海都记者 徐丰

海都讯 买车人说车行答应包办贷款手续,而车行则称是买家承诺符合贷款资格,结果因贷款办不了双方起纠纷,那么,之前交的订金能不能退呢?

昨日,福州市民叶先生致电本报称,10月1日,他在车行看中一辆轿车。当时他手头现金不够,需要办理10万元左右的银行车贷,银行人员告诉他,办理贷款需要提供工作单位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材料。叶先生表示自己是自由职业者,此前还因为还贷问题留有信用“污点”,担心无法办理贷款。“但是销售人员向我保证,可以帮忙开收入证明,还能帮忙销信用污点。”他说当时就放心签了购车合同,并交了2000元的订金。然而事后,他发现以自己的情况银行根本不会批准放贷,车行也说无法代办,便提出要退回订金,但是截至目前,车行还未退还。

昨日,记者联系到车行相关负责人洪女士,她表示,车行不可能擅自承诺帮市民代办一些不能完成手续,是叶先生当时“打包票”说能找朋友公司代开证明等,所以才和他签了购车合同,而且叶先生10月1日订车,10月5日就提出不想买,银行贷款还未开始审批,这属于无理由退款,当时购车合同已注明“无特殊理由不能退还订金”。事后,车行考虑到他的情况,愿意酌情退还1000元。

负责调解的仓山工商局人员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事前双方口头约定,事后说法不一产生的纠纷,在购车时经常出现。由于口头约定无法考证,通常只能通过购车合同调解,车行出具了合同以及相应条款,叶先生想要全额要回车款,存在困难。但是车行在选择客户时,是否有尽到审核义务,未证实叶先生有购车能力就与之签订了合同,同样存在疏忽责任,也应当退还部分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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