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光州地方法庭11日判决,失事客轮“岁月”号船长李俊锡在事故发生时抛下乘客、自己逃离客船,犯有玩忽职守罪,判处其36年监禁。这一判决令一些遇难者家属愤怒。庭审时,检方指出,李俊锡涉嫌谋杀船上乘客,因为他是船体开始下沉时第一批逃生人员,应该获判死刑。李俊锡现年69岁,先前已向遇难者家属道歉。
除李俊锡外,法庭还判决“岁月”号轮机长未能帮助两名受伤船员逃离,犯有杀人罪,并判处其30年监禁。其他13名船员被判犯有玩忽职守等多项罪名,获刑5年至20年监禁不等。
载有476人的“岁月”号客轮4月16日在韩国海域意外进水并最终沉没,仅有172人获救。迄今为止,船上295人遇难,9人失踪。死者中大部分是前往济州岛修学旅行的学生。同一天,韩国国务总理郑烘原宣布,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停止搜寻沉船事故的失踪者。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