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盛钟
海都讯 日前,仙游县枫亭派出所原副所长朱黎岩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00元。经查,2006年至2010年,朱黎岩在担任仙游县枫亭派出所副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所辖管区的受管服务对象经营美容美发、宾馆等给予关照,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5.8万元。此前,仙游县政府已开除朱黎岩的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