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6版:社区/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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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欠款告示”贴到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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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1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老赖欠款告示”贴到小区
有名有姓有身份证信息;律师表示此举涉嫌侵犯他人隐私
 

N海都记者 林新榕

海都讯 昨日,福州晋安区莲园小区里出现了一张“告示”,详细公布了一名男子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私人信息,并指这名男子欠福州兴顺汽车公司租车款1.3万元。这张“老赖欠款告示”引发小区居民议论。

昨日上午,海都记者来到小区2号楼,在楼下看到了这张“老赖欠款告示”。居民张先生说,告示里有名有姓,还具体到何某是哪个镇上的。大家普遍认为贴告示的行为并不妥当。

福州兴顺汽车公司负责人黄某说,何某伪造证件抵押租车,车子他是追回来了,但租车款还没有结清楚。为了催款,他曾经寄过挂号信,但最后也给退了回来,无法找到地址。现在何某处于失联状态,他暂时还不打算报警,把事情复杂化,所以才出此下策。

由于何某租车时常把车子停在该小区,黄某觉得何某在小区里也许有一些亲戚,这才把告示贴在了小区里。乐东社区居委会王主任说,何某并非该小区的居民,建议黄某走法律途径维权。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认为,黄某将他人隐私公布在公共场所,已经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在此案例中,报警并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才是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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