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7版:财道/过日子
3上一版  下一版4
 
增千名快递员 应对“双11”爆仓
牛羊肉价格坚挺
万元彩电莫名进水 不属“三包”自费维修
邀名家办公益培训
电动车号牌 商家代办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下一期4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4年11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电动车号牌 商家代办
莆田首个电动车带牌销售点成立,市民在这里购车,就不用到交警大队办理报牌手续
莆田首家带牌销售电动车的店面开业
 

N海都记者 陈晋 肖颖 马俊杰 文/图

海都讯 昨日起,市民购买电动车可直接拿到车牌和行驶证,无需再到辖区交警大队办理报牌手续。记者获悉,莆田市首个电动车带牌销售点在梅园路凤凰电动车店成立,市民今后可以到这家店购买电动车。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梅园路凤凰电动车店,店内电动车已经挂上绿色车牌,墙上还挂有电动车的具体信息,包括车辆品牌、型号和牌号等。

作为莆田市第一家获得“带牌销售”资格的电动车商家,店老板郭文通表示,莆田本地居民只要携带身份证,外地的居民再带上暂住证,到店内填写登记申请表并付款,就可提车回家,无需再到辖区交警大队办理报牌手续。

“电动自行车上牌的费用是13元,在购买时,我们也一并代收,最后交给交警部门,待电动车行驶证办理下来后,我们还会通知车主过来领取。”郭文通说,实行“带牌销售”后,商家帮市民代办了所有手续,节省了不少时间。

记者获悉,想要加入“带牌销售”的电动车品牌,可向辖区车管部门申请,前提是,这些电动车品牌必须在莆田电动车产品目录内。

据了解,11月起,荔城区和城厢区内各个派出所已停办电动车报牌工作,交由辖区交警大队负责。荔城交警大队计划从12月初起,拟恢复办理报牌手续,相关的办理费用将根据市物价局出台的标准执行,即牌证工本费13元,补(换)牌8元,补(换)证4元。

城厢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该辖区目前只能办理合标电动车报牌,超标车无法报牌。此外,城厢辖区电动车报牌工作从11月初开始,报牌点改在城厢交警大队内。

 
3上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