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张某某现年20岁,初中毕业后就一直待业在家。10月5日,张某某向父亲张某法要钱未果,与父亲发生争吵,后用打火机点燃家中一楼棉质沙发,被其父用水扑灭。10月7日12时许,张某某再次回家向父亲要钱,两人发生争吵,张某某将家中一楼厨房内的碗筷、桌子、电磁炉等摔砸掉,后将爷爷房间的毛巾和被子用打火机点燃,被其父用水扑灭。当天下午13时许,张某某在外吃饭回家后,再次用打火机点燃一楼的沙发和二楼房间内的木质墙壁,再次被其父用水扑灭。
近日,连江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对张某某作出批捕决定。(涂明 林怀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