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林养东 通讯员 黄美妹
海都讯 因弟弟违背约定在先,哥哥便不愿将土地租金收益分给他,两人因此发生争执,弟弟一怒之下竟然抡起斧头砍向哥哥,造成哥哥脸部重伤二级。日前,莆田荔城区法院依法审理此案,被告人张某春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家属向被害人张某富支付了全部医疗费9905.53元,并赔偿给被害人营养费人民币1000元。
据了解,家住莆田黄石镇的张某富一直患有腿疾,多年来行走不便,其母亲名下有一块土地,母亲与小儿子张某春约定,只要他愿意照顾患腿疾的哥哥,这块土地的收益便由两人共同分享。双方达成协议不久后,张某春便嫌弃张某富拖累自己,不愿意长期照顾他,张某富只得回到母亲家居住。
2011年初,母亲将该块土地租给邻居使用,每年可收取租金十余万元。今年年初,弟弟张某春从其他亲人口中得知土地租金收益可观,便想方设法要分一杯羹。
4月17日中午,张某春来到母亲家讨要租金,哥哥张某富大声呵斥他没有按照约定照顾他,无权分享土地租金,张某春气急败坏,竟抡起手中的斧头砍到哥哥的脸上,造成哥哥脸部重伤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