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涂明 通讯员 邱启开 杨晨
海都讯 连江县一名年过九旬的老太太将其儿子告上法院,要求儿子支付10多年来未付的赡养费,并要求儿子每月回家看望她。近日,连江县法院一审此案,判老太太胜诉。
魏老太已95岁高龄,育有三子六女,郭某某系其子。2000年以前,郭某某每月都有支付母亲赡养费300元,但2000年以后,他借故不履行赡养义务,不支付赡养费,也不回家看望原告。无奈之下,魏老太诉至法院,要求儿子支付十多年来未付的赡养费4万元,并从起诉之日起每月支付1000元赡养费及每月至少回家看望两次。
通过调解,郭某某同意今后按目前国家标准支付赡养费,但仍不同意支付4万元赡养费。最后,法院作出判决,郭某某支付之前未付的赡养费4万元;从2014年2月起每月15日支付赡养费400元;每月回家看望魏老太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