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陈颖 苏灵
海都讯 近日,莆田的林先生通过梅园西路的南方连顺物流公司,邮寄了一台价值3000元的26寸液晶电视到广州。可广州的朋友签收电视时,发现电视屏幕已经破裂。由于未约定保价,亦未注明易碎品,物流公司只肯赔偿200元。林先生觉得这种赔偿不合理,遂投诉至工商部门。
城厢区工商局龙桥工商所执法人员认为,本案中电视机运达目的地后,屏幕破裂,属快件部分损毁的情况。该电视机并未保价,则按照《邮政法》和《快递服务》相关条款进行处理。经过协调,由物流公司赔偿电视机维修费用1300元。
城厢区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应与快递公司签订合同,贵重物品要办理保价,使损失索赔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