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海都讯 公司申请机械升级,金属企业争取技术改造经费,商人想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南安市经贸局原局长王某法,凭借职务便利,给这些企业“关照”,从中收取贿赂共计5.8万元。案发后,家属代他退赃6.1万元。近日,他因犯受贿罪,终审被泉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今年6月,49岁的王某法受审期间,向警方举报一处传销窝点,警方随后查获8名涉嫌非法拘禁人员。7月,泉港法院一审判决,认为王某法已构成受贿,但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侦破其他案件,减轻处罚,判处王某法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王某法不服,上诉至泉州中院,中院认为,原判对他量刑偏重,改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