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练仁福
海都讯 福建省2012年的省域环境竞争力在全国排第六位,与2010年的排名相比没有变化,辽宁、广东、山东位居排行榜前三甲。中国社科院、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福建师范大学,昨日在京联合发布《“十二五”中期中国省域环境竞争力发展报告》绿皮书。绿皮书显示,得益于资源环境、环境影响、生态环境、环境协调等方面的优势,我省的环境竞争力总体比较靠前,但生态治理的效益方面有待再提升。
福建排名不变但得分有所上升
绿皮书执行主编、全国经济综合竞争力研究中心福建师范大学分中心常务副主任黄茂兴教授介绍说,环境竞争力是一个涉及经济、社会、环境的庞杂的综合性系统,是一个省(市、区)域在全国范围内对生态环境、资源环境、环境管理、环境影响和环境协调发展的承载力、协调力、执行力、影响力和贡献力。
据介绍,2012年全国31个省、市、区环境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是:辽宁、广东、山东、四川、内蒙古、福建、江苏、江西、安徽、浙江;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是:山西、河北、陕西、北京、河南、湖北、重庆、湖南、广西、云南;其他省份处于下游区。
黄茂兴介绍,福建省环境竞争力近几年排位一直保持在全国上游区,从指标得分看,2012年福建省环境竞争力得分为55.5分,比全国最高分低2.7分,高出全国平均分4.2分;与2010年相比,福建省环境竞争力得分提高了1.3分,与当年最高分的差距缩小了3.2分,也扩大了与全国平均分的差距。
大气环境竞争力全国第三
资源环境竞争力指标中,福建土地环境竞争力第4位、大气环境竞争力第3位(前二为西藏与海南)、森林环境竞争力第8位、能源环境竞争力第7位,四个指标处于上游区;水环境竞争力(第13位)处于中游区;矿产环境竞争力(第21位)处于下游区。
课题组介绍说,虽然福建水环境竞争力在全国具有一定的优势,但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使用问题日益突出;大气环境竞争力综合排名上升了4位,反映了福建省空气质量处于全国前列,工业废气和粉尘排放得到有效的控制,但是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等指标排位下降,也表明了还应加大对工业结构的调整和技术改造,加强对大气的治理力度;森林环境竞争力综合排位保持不变,福建省森林覆盖率65.95%,居全国首位,但福建在城市、城乡接合部、乡村、交通道路两侧、工业园区等造林绿化力度还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