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5版:社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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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工刮伤小车 车主没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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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4年11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外来工刮伤小车 车主没要赔偿

 

N海都记者 吴臻 通讯员 盖山综

海都讯 买了不到一个月的新车,却被一辆违规行驶的电动车给划伤,尽管电动车主老刘同意赔偿500元,车主小吴还是郁闷不已。但当小吴得知老刘囊中羞涩时,他毅然放弃了索赔。

小吴今年28岁,福州人。昨日上午9时许,他开着刚买不到一个月的爱车准备去上班,途经仓山盖山镇迎宾路时,爱车遭一辆逆行的电动车剐蹭,这让小吴郁闷不已。

盖山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认定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在于电动车,经过协商,电动车主老刘(男,54岁,四川人)需赔偿小吴近500元。

在现场,老刘从口袋里掏出50元钱,递给小吴,并让小吴留下电话。“我实在没钱了,等我有钱了一定还你。”老刘说,他才到福州没多久,身上的50元钱还是妻子给他用于这几天在外的伙食费的。

“事后我冷静下来,发现老刘衣服朴素,应该是一名外来工。”小吴说,他知道外来工不容易,就主动放弃了赔偿,并让老刘赶紧上班去,不要迟到了。围观的群众看到这一幕后,纷纷对小吴的行为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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