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20峰会领导人声明,到明年年底完成共同对抗跨国公司避税行为的计划实施达成共识。这对中国而言,意味着通过全面加入国际反避税行动,提升自己的反避税水平,力堵跨国公司的避税通道。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表示,目前的所得税国际规则是上世纪20年代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建立起来的,已经运行近百年,适用于传统经济时代,解决经济全球化初期重复征税问题。当前,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利润至少50%以上涉及国际交易,跨国资本流动日益便利,加之“避税天堂”等低税率、零税率“洼地”的存在,使得不少跨国公司通过跨境转移利润等手段逃避纳税,国际社会必须携手改革现有国际税收规则体系。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