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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一半收入没进政府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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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1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记者调查北上广津四地停车费
至少一半收入没进政府口袋

 

N新华

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四个城市汽车总量已超1200万辆。汽车停靠在路边政府划定的车位上,车主每次动辄要付出十几元甚至数十元的停车费。道路停车位属公共资源,但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车主缴纳的停车费与政府财政所得之间存在巨大差额,至少有一半收上来的钱最终没有进入政府的口袋。

公共资源分配长期“暗箱化”

按照多数大城市现行的停车管理办法,车主向停车管理者付出停车费的背后,是停车管理者要取得停车位经营权,并向政府缴纳占道费和经营权使用费。这些费用大多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名义,最终进入政府财政收入。

记者调查发现,北京和上海至少有一半停车费没有进入政府口袋,广州仅有约3%的停车费最终收归财政,而天津地方财政的相关收入甚至是零,天津的联华停车公司自2011年经营停车位以来,没有向管理单位天津市国资委上缴过一分钱的利润。

记者发现,虽然不少城市声称停车管理进行市场化改革,但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却显示,停车位经营过度“私人化”,公共资源分配长期“暗箱化”。北京110多家停车企业中有一部分是注册资本过低、办公地点简陋、办公人员极少的微型私人企业。2011年,广州市政府对中心城区的占道停车位进行招标,最终电子泊车公司、德生咪表两家公司从五个竞标者中胜出。而根据工商登记信息显示,电子泊车公司与三家未中标公司均有关联关系。

收支不公开收费依据成疑

记者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等地采访时,没有一个城市的财政部门公开回应关于巨额停车费的详细收支情况。消费者权益维权律师邱宝昌认为,正规的公共道路资源属于公共产品,把其交给一家公司经营,就应该做到收支公开透明。

不仅收费钱款多少和去向成谜,城市道路划线收费的依据也存在不少疑问。目前,国内法律中并没有对“城市道路临时停车位”作为财政收入项目进行收费的明确规定。记者统计发现,各地政府直接收取的停车费或向停车企业收取的经营权费用、占道费,大多以行政事业性收费被列入政府非税财政收入,但却从未被单独公示。

多位律师和车主认为,城市道路作为公共资源,对于临时性停车,在已经收取过包含养护费的燃油税后,却又设置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有重复收费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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