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涂明 通讯员 钟兰芳
海都讯 近日,福安法院又一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仅在福安电视台和市中心莲池广场LED电子屏幕、福安法院官网上曝光,还在官方微信平台、微博等多种渠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此次34名涉及金额5922.1万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经发布,在各微信朋友圈里被疯狂转发,引起当地网友反响。
据福安法院负责人介绍,通过纸质、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等媒体,实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立体式曝光,便于广泛、高效传播,以期能够通过这种方式震慑潜在“失信者”,同时也督促现有“失信被执行人”能够承担起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尽快自觉履行。
案件立案后,福安法院就会发出要求履行还款义务的执行通知书。通知书发出7天之后,拒绝还款的就会被录入“黑名单”。福安法院对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老赖”实行“快上慢下”原则,只有满足“与申请人和解”、“全案执行完毕”、“执行终结”这三种情况的其中之一,名字才会被撤下。而上了这个“黑名单”的人员,就会被采取一系列措施:账户资金被冻结、被限制高消费、坐不了飞机、出不了境、贷不了款、姓名被公之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