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涂明 通讯员 黄青蓝
海都讯 两名歹徒合伙绑架了一名女子,后向被害人姐姐索要赎金。近日,连江县检察院以涉嫌绑架罪将两名嫌犯批准逮捕。
今年8月27日上午,林某伙同赵某某经事先预谋和多次踩点,在连江县凤城镇一小区地下停车场,持刀将女子林某某绑架到租来的小车上。车辆行驶至财溪水库附近,两名嫌疑人将假车牌投入水中后继续驾车。赵某某拨打林某某姐姐的电话索要20万元赎金。
8月28日晚上,两人将林某某绑在江南乡花坞村树林里的一棵树上,赵某某留守,林某开车去收取赎金。当晚,林某在连江县三桥桥头附近被民警抓获。赵某某闻风逃跑,藏匿在连江火车站附近,后经其姐劝说,向民警自首。
检察官表示,林某、赵某某的行为构成绑架罪,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