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黄健忠 毛乃木
海都讯 仙游县的李女士一次外出时,有人在她面前意外捡到一叠钞票,想与她平分,发一点小财。没想到,这是一场精心导演的“双簧戏”,她银行卡内的钱反而被他人窃取56500元。11月24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梅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4000元。
去年7月的一天早上,被告人朱某梅伙同同案人“家才”(另案处理)经过策划后,窜到仙游县枫亭镇一家银行,在该银行取款机旁,由朱某梅假装在李女士面前从地上捡起一叠钱,并以平分该钱财为由将李女士带到银行后面的偏僻处。此时,同案人“家才”出现,以钱财丢失者身份怀疑钱财被李女士存到银行卡里,要求李女士将身上的银行卡交给他,“家才”再以查询卡内金额为由要求李女士说出其银行卡密码,并趁李女士不注意将其银行卡掉包。之后朱某梅、“家才”逃离枫亭,并在仙游郊尾镇、莆田市区分三次取走李女士卡内现金56500元。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朱某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同案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56500元,其行为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构成盗窃罪。法官提醒: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对于意外之财物,不能有非分之欲。在处理个人财物时,要明辨是非,不要轻易将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告诉外人,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