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2版:社区/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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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1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小区公示欠费业主名单
律师:没有侵犯隐私权
 

N海都记者 苏燕梅

海都讯 业主不缴费,福州台江区浦东小区的物业将欠费业主的名单在小区内公示。近日,市民邓先生到浦东小区的朋友家做客时,就看到了这份“特别”的告示,他觉得,物业侵犯了业主的隐私权。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小区,在公示栏上看到了这张告示,上面写着未缴费业主和未按要求缴费业主的姓名、楼座和单元号。小区的居民告诉记者,物业每个月都会将收支情况和欠费情况公示,大家并没觉得不妥。物业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大部分业主都能自觉缴物业费。公示未缴费业主,只是督促其缴费的一种手段。

记者在公告栏上看到,10月份小区各项收入才10200多元,而10月的总支出有9700多元。“如果保安再加工资,或者小区的公共设施坏了,都没钱修理”,一位业主表示,欠费业主一直不缴交物业费,物业收的钱少了,可能会影响小区的管理,最后损害的是全体业主的利益。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的王彬瑜律师表示:业主应当及时缴纳的物业费关系到小区所有业主的共同利益,针对欠缴此类费用的情况,其他业主享有知情权,物业并没有侵犯业主的隐私权。

感谢邓先生提供线索,奖励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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