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廖庆升 黄启鹏
海都讯 一纸由社区居委会贴出的通知,让租住在福州鼓楼区融侨路鑫亭新苑的李女士颇为纳闷。在通知里,社区让所有住户凭借身份证、房产证和行驶证于本月24日前往领取停车牌。作为租户,李女士被排除在领取行列之外,这意味着她的车子将无法进出小区。代管小区的思儿亭社区表示,这也是不得已为之,因为小区停车位非常紧张,只能优先保证业主停车。
李女士表示,社区在21日贴出通知,上面写着只要是常住居民,就可以凭借身份证、行驶证等证件去领取停车牌,这将是以后进出小区的凭证。可拿着房东的房产证和自己车辆的行驶证,她却被社区告知,两证的名字必须一致。这意味着包括李女士在内的租户,以后都将无法把车停进小区。“社区出台这项规定,并没有征求租户的意见。
四周都是市政道路,平时也不允许停车。”李女士说,自己一直正常缴纳物业费和停车费,不应该受到歧视。
昨日上午,记者在小区内看到,虽然已经过了停车高峰期,但地面仅留有少数几个空车位。
社区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没有地下停车库,小区地面停车位非常紧张,虽然不久前进行了整治改造,增加了几个车位,但依旧无法满足所有业主的需求。“实在不堪重负,只能优先保证业主的停车需求。”工作人员表示,这种做法,也是征求了大部分业主的意见之后,才做出的决定。
在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看来,房东在购房时,支付了公用空间的费用,租户的租金里,已包含了这部分费用,因此有权享受和业主相同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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