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夏雨晴
海都讯 昨日,福州市民张先生拨打本报热线95060反映:他乘坐出租车,车费一共是18元,给了司机一百元,司机只找了2元钱,便一脚油门扬长而去。“这种行为实在太恶劣了,和抢劫有什么差别!”张先生说道。
张先生告诉记者,昨日凌晨4时许,他从福新路的一家酒吧喝完酒出来,拦下了一辆车牌号为闽AT6586的出租车到龙山巷附近,车费一共是18元。因为没有零钱,张先生给了司机100元,司机随后递给张先生两元零钱和一张的士票。
因为着急回家,张先生便下车等着找钱。“我以为他会把剩下的钱找给我,没想到司机直接把车开走了。”张先生说,之后他一边大喊,一边在车后追了十多米,司机都没有停车,“肯定是故意不找的”。
记者了解到,该辆出租车属于晋安出租车公司。昨日,记者联系上了出租车的车主郑先生。郑先生表示,当时出租车司机并非故意不找钱,而是张先生自己拿了两元钱后便下车了,司机误以为张先生不要这钱了。“哪有人钱没找完就下车的,司机以为剩下的80元钱是给小费呢!”
由于张先生随后报了警,在警方的调解下,郑先生昨日上午把80元钱还给了张先生。
感谢张先生提供线索,线索费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