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蔡学伟
海都讯 “付了2.2万元定金,要购买莆田万科城车位。几个月后,前来交纳余款时,却被告知交易已取消,且所交纳的定金不能退还。”近日,家住莆田万科溪园小区的业主麻先生向本报反映,万科城未告知车位余款缴纳的最后期限,单方面取消了他的车位交易。
记者了解到,万科置业公司相关部门称已在处理,但以不方便透露细节为由,拒绝了采访。目前,工商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
业主:筹足钱去缴余款被告知车位没了
麻先生告诉记者,他是万科溪园小区的业主。今年6月27日,他与莆田市万科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万科)签订车位认购书,购买莆田万科城C地块357号车位。当天,他向万科支付了2.2万元定金,双方签字盖章,但认购书上并没注明余款的最后支付时间。
麻先生说,随后他开始办理车位贷款手续,7月中旬,贷款办理出现问题,银行将他不能进行车位贷款的情况通报给万科,万科的工作人员随后与他联系,让他尽快付清购车位的余款。他当时表示,会早日结清剩下的钱。
“随后的9月和10月,万科又两次催款。”麻先生说,他说明了正在筹款的情况。11月7日,万科的工作人员用售楼部的固定电话再次给他打电话,当时他正好在午休,没接听电话。下午他查看手机时,发现有6个对方的来电,于是马上回复。接电话的万科工作人员表示,他不是负责此事的置业顾问,会让负责此事的置业顾问给麻先生回话。但此后没有万科的工作人员回过电话。
“从交付定金到交易取消,对方从未说明交款最后期限。”麻先生说,11月15日,他带着筹齐的余款,到万科准备付钱时,接待他的工作人员称,购车位的交易已取消,并表示由于他迟迟未结清余款,之前交纳的2.2万元定金不退还。
人住在万科告知函被寄老家
麻先生表示,事后万科工作人员向他解释,称在取消购车位交易前,已送函告知,符合相关程序。但令他不解的是,对方明知其是万科溪园小区业主,却不把函件送至其万科的住处,而送到了他的老家西天尾象峰村。
“如此舍近求远的做法,明摆着是不让我知情。”麻先生说,为证实万科工作人员的说法,他回老家象峰村找函件,但一无所获。他觉得万科故意将重要的函件送到偏僻农村,且未告知他本人,其实是在有意逃避自己的责任,不想和他完成车位交易。
万科城:经办顾问已离职不透露细节
随后,记者来到莆田市万科置业公司了解情况,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当初负责麻先生购车位的业主顾问现在已离职,因此当时他是如何与麻先生进行沟通的,他们并不清楚。
当记者试图了解详情时,该公司的一位女职员表示,此事已有工商部门介入,具体情况已向工商部门说明,不方便透露具体细节。当记者询问她的说法能否代表万科的态度时,该女职员表示,她的说法虽然不能代表公司,但无论记者向谁问及此事,得到的回答都会是一样的。
工商部门:要求万科递材料但延期未上交
负责调解此事的荔城区拱辰工商所林所长介绍说,3天前,他们接到麻先生的投诉,随后工商所马上派了工作人员与麻先生一起前往万科置业公司了解情况。当时该公司的工作人员称,其负责人有事,不在现场。工商人员随后让该公司将相关的催款程序文件提供给工商部门。
林所长说,按要求万科置业公司应于26日将催款的相关文件提交到工商所,但直到现在,工商人员仍没看到这些文件。工商人员将继续跟进调查此事,做好相关协调工作。